三、深刻把握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发展了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总目标
科学的党建目标是引导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航标。历史已经证明: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党,要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就一定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正确认识自己所处的时代和环境,在提出正确的政治任务、政治路线的同时,提出正确的建设目标,有效地加强自身建设。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关系到党和党所领导的事业兴衰成败。
我们党执政以来,对党的建设总目标的探索走过了一个曲折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对执政党建设目标等问题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提出了若干重要原则。但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后,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探索的曲折伴随,在党的建设的总目标的探索上也偏离了正确方向,其间提出的“五十字建党目标”给党的事业造成极大的损害。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确立什么样的党建目标重新摆在了全党面前。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党的十二大郑重提出“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原则性目标。1983年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邓小平根据这一规定进一步指出:“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4]这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目标的第一次明确表述,由此开启了党的建设的新起点。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对党建目标内涵的认识也不断丰富和充实。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把党建设成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5]这个党建目标集中而全面地反映了面向新世纪的形势和任务对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判断新世纪新阶段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和特点,特别是是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对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提出了党的建设的新的总目标。这个总目标就是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6] 这个总目标是新时期以来党的建设目标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标志着我们党在执政党建设的认识上达到了新高度。
党的建设的新的总目标,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建设的具体任务和基本取向。首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了党的根本宗旨,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勤政廉政的政治文明观和为民谋利的崇高价值观。其次,“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坚持了党的思想路线,体现了党的思想路线的精髓,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先进性和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是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再次,“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强调了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本色,是党提高执政效能、巩固执政地位的必由之路。最后,“富有活力、团结和谐”,是执政党凝聚党心民心、激励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而共同奋斗的必备的精神风貌。这个总目标,鲜明突出了执政党建设的本质内涵和时代特色,应对了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既符合党的建设的实际,又体现时代精神。只有牢牢把握实现这个总目标,才能使我们党具有更加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四、站在历史和执政的高度,深刻总结我们党执政60年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
善于总结和学习经验,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我们党执政60年,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个重大课题,不断总结和运用自身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借鉴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探索形成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这些经验是我们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在我们党执政60年的重要历史关节点上,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首次总结了我们党在执政党建设实践中积累的基本经验。这些经验就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概括的“六个坚持”:即“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坚持把伟大工程同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7]
这些经验分别从党的自身建设的根本、方向、主线、核心、动力、保证等方面,深刻揭示了在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建设过程中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联系;既反映了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丰富实践,包含着我们党在执政党建设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误教训,凝聚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心血,也反映了其他一些国家执政的共产党丧失政权的教训。这些基本经验尽管并不能与执政党建设的规律划等号,但无疑反映了党的建设的一般规律,体现了执政党建设的特点。从更深层次上讲,正如《决定》所指出的,这些基本经验“体现和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8]因而,就是我们党对执政以来党的建设基本规律的理性认知。它们的提出,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站在新的认识高度,着眼于新形势对党的建设提出的要求,对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规律的认知水平,丰富了党的建设的理论宝库,从而成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指导原则。
五、深入推进制度建设,着力构建以党章为根本的党的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最基本的,就是要在认识规律和推进创新中形成科学的制度和办法,有章有法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9]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研究党执政所面临的新形势,继承和发展党的根本制度,完善具体制度,致力于从各个方面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有力推进了党的建设的科学化进程。
党的制度建设,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突出强调并不断推进的一项重要建设。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三十多年来党的制度建设经历了一个逐步恢复、巩固和完善的过程。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的思想,这是对多年来党的制度建设的一个总结,从而使党的制度建设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既用制度建设来促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发展,又用制度建设来巩固党的建设取得的成果,努力探索注重从制度上建设党的新经验新路子。在党的制度建设上取得一系列新的成果,初步构建起了一个较严密的党内法规体系,形成了以制度保障促进党的建设的局面。这些年来我们党在探索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新成果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里得到集中展示。制度建设受到高度重视,得到如此充分的体现,这是经过30多年的反思和探索,我们党在落实党要管党、用制度管党方面展现的一个重大进步和发展趋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