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利津县蔬菜产业发展现状为例,分析了该县蔬菜产业发展中产品“质量性过剩”的背景及成因,进而提出了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及产品品质的对策性建议。
关键词:蔬菜产业 质量性过剩 标准化生产 优化调整对策
前言
近年来,蔬菜产业发展面临着国家“食品安全”政策不断调整和国内外市场准入制度日益严格带来的市场冲击,势必会对蔬菜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产业化经营、产品标准化生产以及农民增收和消费者饮食安全等带来较大影响。本文以利津县蔬菜产业发展现状为例,对产品“质量性过剩”的形成背景及成因进行了的论述,归纳总结了产品“质量性过剩”的概念,指出了有效解决产品“质量性过剩”的基本思路:通过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趋动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进而提升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档次,从而进一步调整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及产品品质,形成较为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形成机制。最后给出了进一步调整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及产品品质的对策性建议。
一、利津县蔬菜产业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蔬菜产业基地发展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该县瓜菜占用耕地6.7万亩左右,其中大小拱棚0.8万亩左右、冬暖大棚0.4万亩左右,大都集中在北岭乡、盐窝镇。虽然在布局上基本成方连片,但同一区域不同品种插花种植严重,离优化品种质量结构与区域布局的要求相差较远;龙头企业在县域内共计建设自属或合同标准化原料基地1600亩左右,分别是:民兴食品800亩左右、万达食品500亩左右、外地企业在盐窝南十村300亩左右,占全县蔬菜基地总面积的不到2.4%,与基地农户利益联结不紧密,对全县蔬菜标准化生产带动力不大;蔬菜产业除企业合同或自属基地外,其余地块受龙头企业(市场)和专业合作社市场定位与带动作用的限制,生产缺乏统一的组织、引导、服务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制约,标准化生产能力低,产品质量安全没有保障;绝大多数基地农户局限于常规蔬菜种植,尚处于“以量增收”的发展阶段,虽目前种植技术较高、茬口安排较为合理、产量也到达了一个较高的水平,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组织服务和合同产品生产技术标准的规范制约,施肥用药随意性较强、管用就好,农残问题较为严重,“以质增效”意识不强,制约了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质量档次的整体提升。
(二)蔬菜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
一是蔬菜专业合作社:据统计,全县登记在册的蔬菜合作社20家、入会会员1731人。据调查,受龙头企业和合作社自身市场开拓与对接能力的限制,绝大多数蔬菜合作社自律和自我发展能力差,重建轻管、建而不管现象严重;合作社与会员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松散,组织、协调、指导与服务功能不完备,“上联市场、下联基地”的纽带作用不明显,很难组织带领基地农户统一闯市场、统一进行蔬菜标准化生产。二是蔬菜龙头企业:该县具有一定销售规模的蔬菜加工企业有4家,分别是:民兴食品、利富得、万达食品和东联食品公司,销售收入过0.5亿元的有民兴食品、利富得2家。据调查,有独立出口权的龙头企业有民兴、利富得、万达3家公司,去年出口额不足千万美元,外向型程度不高;企业产品仅限于简单的分类、切段、冷藏、包装、罐装、袋装等初级加工,技术含量较低,转化增值能力较差;部分企业产品挂靠外地企业品牌外销,不注重自我品牌建设,品牌增值能力较差;企业生产原料多来源于外地,尚未真正进入该县蔬菜产业化经营领域,对该县蔬菜产业基地发展缺乏带动力;企业与中高端市场的对接能力较差、市场定位较低,合同或自属基地小,与基地农户利益联结不紧密,对全县蔬菜标准化生产带动力不大。三是蔬菜龙头市场:该县有农业部定点蔬菜专业批发市场一处,年交易额1.1亿元,对解决当地常规蔬菜卖难问题起了关键作用,但尚未形成周边地区蔬菜的物流集散地;配备了蔬菜质量速检设备,但未按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档次进行划区销售,只能定位为传统意义上的常规蔬菜批发交易市场,主销蔬菜产品来源分散、规模小、监控难;农产品多次集散,难溯源;多次装卸,污染几率高;供应链各环节相对独立,难监管,质量安全没有保障,尚不能带动该县蔬菜进行标准化生产。
(三)蔬菜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该县蔬菜产品通过了无公害质量认证的30个、绿色1个,产地认证面积也不小,但能够贴上质量认证标签进入中高端市场进行优质产品专卖、实现优质优价的寥寥无几,这里面有市场开拓与定位的问题,也肯定有后续生产质量得不到保障的问题;该县去年建立了县级农产品检测中心,在北岭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了农残速检室,多数蔬菜加工出口企业建立了蔬菜质量检测实验室,但由于财力和人力限制,蔬菜产、加、销各环节的质量检测网络远未形成,执法监查体系尚未形成,对蔬菜标准化生产监控作用有限。
(四)蔬菜产品市场销售情况.
从实际情况看,该县蔬菜基本处于产销平衡状态,尚未出现产品卖不出去的问题。主要销售渠道为:北岭蔬菜批发市场销售、运销大户销售、企业收购加工外销、“农超对接”直销、本地农贸市场供应、小商小贩走街串巷销售等几种,尚未出现卖不出去的问题。在这些销售渠道中,除企业收购加工外销和“农超对接”直销的自属或合同基地产品外,其余多数受市场定位较低的限制,基本属于传统的低端市场运销,而目前该县企业自属或合同基地太小,“农超对接”和“放心蔬菜”店刚刚起步,尚无自己的自属或合同基地。因此,该县蔬菜销路可以定位为以传统的低端市场运销为主,对该县蔬菜标准化生产带动力不大。
二、蔬菜产品“质量性过剩”及其成因剖析
(一)蔬菜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该县蔬菜产业化经营发展水平较低。蔬菜龙头企业(市场)数量较少、规模较小、经营实力较弱,对该县蔬菜产业化发展带动力不大;企业(市场)中高端市场开拓能力较差、市场定位较低,缺少通过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建立标准化原料基地的利益驱动力,对该县蔬菜标准化生产带动力不大。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少,但受上游市场产品市场定位的制约,多数功能不完备、组织协调与带动能力较差、“上联市场、下联基地”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明显,在组织带领基地农户统一闯市场、统一进行生产经营(特别是标准化生产)服务中发挥的作用不大。基地农户与龙头企业(市场)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相当松散,除企业自属或合同基地(1600亩左右)外,其余基地产品尚处在无序的自产自销和低端市场运销状态,尚无形成标准化生产的市场引导与利益驱动机制。
二是该县蔬菜产业标准化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蔬菜产业虽然在布局上基本成方连片,但同一区域不同品种插花种植严重,离优化品种质量结构与区域布局的要求相差较远;蔬菜生产受销售渠道市场定位和龙头企业转化增值能力较低的限制,尚未形成优质产品优势价格形成机制,也就是说,即使基地生产出了优质产品,也只能随行就市,卖不出相应的高价格,而标准化优质产品的生产一般是以牺牲产量和提高投入成本为代价的,如果卖不出高价格,基地农户就不能获得比常规蔬菜生产更高的收益,就缺乏进行标准化生产的利益驱动力。因此,该县蔬菜的标准化生产尚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部分基地农户以“当时吃不出事”为产品生产的质量标准,只注重高产,不注重质量安全,缺乏“食品安全”和“以质增效”意识,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