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在缔造新型人民军队的过程中,在人民军队成长的各个历史时期,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军队建设的基本原理,并在汲取古今中外有益治军经验的基础上,关于加强人民军队法制化建设和正规化管理的总的理论、观点和思想,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指出,“全面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必须坚持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鉴古可以明今,响应十七大的号召,为了人民军队在新世纪新阶段能切实做到“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完善军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针对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的研究现状,有必要对作为毛泽东军事思想重要组成部分的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展开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本文在总结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研究状况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深入研究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的必要性和一些相关的基本问题作了初步地探讨,以期能推动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的研究在全军、全国掀起新的高潮。
【关键词】:毛泽东 军队 法制化建设
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在缔造新型人民军队的过程中,在人民军队成长的各个历史时期,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军队建设的基本原理,并在汲取古今中外有益治军经验的基础上,关于加强人民军队法制化建设和管理的总的理论、观点和思想,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指出,“全面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必须坚持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①]。鉴古可以明今,响应十七大的号召,为了人民军队在新世纪新阶段能切实做到“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完善军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②],针对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的研究现状,有必要对作为毛泽东军事思想重要组成部分的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展开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本文在总结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研究状况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深入研究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的必要性和一些相关的基本问题作了初步地探讨,以期能推动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的研究在全军、全国掀起新的高潮。
一、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的目前研究状况厘析
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是一个多学科的交叉议题,其中涉及到军事法学、党史学、军史学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目前对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这些视域。
(一)、军事法学视域下的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研究状况
军事法学是我国一门新兴的独立法学学科。建国以来,它的创立与发展走过了一段从无到有的道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的军事法学顺应国家改革开放和国家、军队法制建设的形势而孕育而生。近30年来,经过我国军内外学者的共同努力,这门社会主义法学体系中极为年轻、且理论基础相对薄弱的学科从无到有,得到不断向前发展,并在较短的时间内,以其丰硕的成果令人刮目相看。但是军事法学对于领导人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邓小平军队法制化思想研究和江泽民军队法制化思想研究,对于毛泽东军队法制化思想研究的成果寥若晨星。
建国50年以来的军事法制建设,有的学者认为前30年的军事法制建设与国家法制建设一样,处于凋零状态。尤其是“文革”动乱的10年,使军事法制建设遭到巨大的破坏;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军队全面建设的不断进步,军事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持这些观点的学者认为,由于 “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从1957年起,反右斗争的开始及其扩大化,党和毛泽东对法制问题的认识有了明显的变化,不太重视和强调法制建设的现象影响着军队。1958年8月,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在谈到上层建筑问题时提出:“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大跃进以来,都搞生产,大鸣大放大字报,就没有时间犯法了。对付盗窃犯不靠群众不行。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多数人要养成习惯。军队靠军法治人治不了,实际上是1400人的大会(指中央军委扩大会议)治了人。民法、刑法那样多的条文谁记得住?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们每个决议都是法,开会也是法,治安条例也养成了习惯才能遵守。”“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③]在毛泽东的上述讲话中,明白无误地以“军队靠军法治人治不了”告诫全党,这一错误的思想导向,不仅导致国家法制建设的倒退,而且将有所起色的军事法制建设推入停滞不前直至遭到严重破坏的处境。此后,大量军事法规被废止,军事司法机构被撤销,整个军事活动处于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状况。这种认识导致了近年来对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研究成果的萧条。
但同时也有另外一些学者认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提出和创立的依法治军理论及其伟大实践,对于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加强军队质量建设,全面提高部队战斗力,实现依法治军跨世纪的发展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针对新时期军队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正是在继承和发展毛泽东军事法制思想的基础上,对加强军事法制建设提出了一些列精辟的论述,形成了比较成熟和完整的军事法制思想,开创了我军法制建设的新局面。20世纪90年代,江泽民作为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核心,创造性地运用毛泽东军队法制化建设思想和邓小平军事法制思想,分析和解决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鲜明地提出了依法治军的重要方针,是军事法制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基于这种认识,一些学者围绕毛泽东对军队法制化建设的贡献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目前,在军事法学领域,明确对毛泽东军事法制思想研究的文章最早出现于1990年[④],1992年吴俊花发表了《毛泽东依法治军思想探析》一文,1999年吴东海在《西安陆军学院学报》第5期上发表了《毛泽东军事法制思想与新中国50年军队正规化建设》一文,2003年陈耿发表了《毛泽东军事法制思想初探》,西安政治学院的郝应禄、张山新也对毛泽东军事法制思想作过初步的探讨。这些作者一致认为,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战争和中国人民军队建设的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军事法制思想,形成了相对完备的理论体系。毛泽东军事法制思想以维护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为最高原则,牢牢把握为军事斗争服务的宗旨,坚持依靠军规军纪从严治军,注重吸收法制现代化要素,提高官兵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讲究战争法的运用策略,不断促进自身理论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对新时期推进依法治军、促进军队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