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通过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验教训,结合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我国“三农”问题尤其是新农村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具体而全面的分析、阐述。他提出的“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定位,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方略,“两个趋向”的新论断,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关键环节,形成了其完整的新农村建设的思想。
关键词:胡锦涛 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农”思想 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267.2;F320.3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不是一个崭新的概念,在我们党和国家以前的文件中也曾不止一次出现过。从20世纪50年代我国最早提出这一概念以来,为了促进新农村建设,中国共产党人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在新时期新阶段,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实际出发,顺应新的形势,继承和发展了三代领导集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思想,提出了一系列加强“三农”工作尤其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想和观点,并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再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具有时代特征的命题,应用、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不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律的认识。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解决“三农”问题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它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两者在内容上是相近的。新农村建设是从整体、全局和发展的角度考虑如何解决问题,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分析、解决“三农”问题的出发点、立足点和切入点,是分析、解决我国“三农”难题,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全面、持续发展的正确选择。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它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可以说,新农村建设好了,“三农”问题也就自然得到了解决。“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归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命题,不是要放松农业、农民这‘两农’,而是把农业、农民问题的解决纳入农村问题之中。”[1]正因为如此,本文所探析的胡锦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也就自然而然地涉及到他关于农业问题和农民问题的思想。
一、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定位----“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思想
同党的三代领导集体一样,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也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及新农村的建设问题。胡锦涛指出:“‘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2]早在2003年1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他就提出:“为了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3](P112)同年12月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开会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并将这个文件确定为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再次提出要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在2004 年3月的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胡锦涛又指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高度重视并大力发展农业,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战略思想,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这年5月,他在参加联合国粮农组织亚太区域部长级会议上致辞时提到,“农业是安天下的战略产业,对保证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7]随后他又多次强调了“三农”问题及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特别是在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里他再次强调了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性,明确指出“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他还把“三农”问题放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宝贵经验的高度予以肯定。另外,从2004年起,党中央已连续几年下发了关于“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尽管它们都有各自的主题,但其共同点就是都强调“把解决好‘三农’问题当作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
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到强调“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再到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思想,可以看出,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三农”问题及新农村建设问题的战略思考,始终是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之中,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的,反映了其对“三农”问题及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以及对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新农村建设问题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完全突破了农业社会和工业化初期阶段传统的“重农”思想,是对农业基础地位理论的重大发展,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二、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新方略----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
进入新世纪,我国总体进入小康社会,但城乡之间反差拉大,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收入、基本建设、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巨大反差。“三农”问题及新农村建设问题成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党的十六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点,明确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所谓统筹城乡发展,就是把农业和农村经济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全局中统筹部署;就是把农村社会事业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就是打破以二元结构为基本特征的城乡分治格局,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最终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建立起城市和农村互补互促、共同进步、平等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刚一上任,就把消除二元经济结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工农、城乡差别,加快城镇化建设作为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2003年1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对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观点进行了进一步阐发,他提出,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3](P120)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统筹城乡发展观的理论阐释。同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新体制”的思想,而且还把统筹城乡发展放在各项统筹之首。在200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他再次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成为我国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并为此提出了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等措施。根据这一思想,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在实践的基础上,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明确提出了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理念。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并围绕着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的政策措施,形成了比较全面的保障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