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有着完整的人的生命表现形态,处于发展中的以学习为义务的人。作为发展过程中的人,每个学生都有可能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行为,而且还可能会反复出现,因此,每个处于发展中的学生,都离不开学校的教育培养,都离不开教师的指导,否则学生的成长将失去方向,失去意义。
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应该从学生的本位出发,就是我们现在经常提到的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但从学生的发展观来看,就要求教师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理解学生,教育学生,在实际教育生活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教育案例。新的课程理念的宗旨和核心就是:“一切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这就要求教师要做到以下几点:1、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2、认真分析每一个学生的性格特点;3、全面细致的看待学生的问题行为;4、要换位思考,学会理解学生现在情绪状态,心理表现;5、放大学生的闪光点。一位好的教师会带出一批好的学生,一批好的学生会影响一个甚至几个班级,往大一点讲,会影响一个学校的发展。正如马卡连柯说的那样“每当我们给个人一种影响的时候,而这影响必定同时应当是给予集体的一种影响。” 因此,为了孩子的个人发展,学校整体进步,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当前的教师一定要有健康的、发展的、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案例一:上课铃刚响完,教师王某正准备上课,忽然听到有人敲门,她开始并没有理睬,接着门又敲了两次,随即一名来晚的同学冯某推门进了教室,教师王某很生气地说了一句:“谁让你进来的?”学生冯某似乎很疑惑,以为是老师让进来的,便站在了教室的过道上和教师解释了两句,
“我不是说过,上课迟到不能进教室吗?你不知道啊?”
“老师,我肚子疼,上厕所了,班主任给我假了“
“去,上走廊站一会儿”
“老师,我真的肚子疼”
学生冯某胆怯地和老师理论着。
“我没工夫听你解释,快点,别耽误我上课”
一番不是理论的争辩之后,冯某还是出去了,显得有些无耐,这一次教师王某真的没有给冯某机会,冯某在走廊站了许久,感觉老师没有再让他进屋的意思,于是他去了办公室,班主任正好在批作业,问明了事由之后,班主任也和冯某说一些上课不应该迟到的的话,又开导了一番。下课了,教师王某回到办公室,脸色不太好看,看见了学生冯某在办公室,连珠炮似的说了一大堆话:“你来晚了,你还有理了,是吧!跟我讲上大道理了,什么又是上厕所,又是请假,又是肚子疼的,你哪来的那么多事啊?”
冯某也不甘示弱:“老师,你放心,下回我不能再迟到了,我也不能耽误你上课了,大不了,我不听你课呗!”
“你说什么?”教师王某有点激动。
班主任赶紧制止了他们师生之间的争执。先让冯某回班级,私下里和教师王某针对冯某的一些问题交换了意见。原来冯某真的有一点小毛病。班主任比较了解,而教师王某根本就不知道具体情况,就草率地将冯某拒之门外。冯某当然会有一点想法,后来经过班主任的调解,理顺了思路,学生和教师之间进行了相互道歉,平息了这次不大不小的茅盾。
这个案例表明教师要全方位了解学生,或者从人文角度去审视和判断学生出现的一些问题行为,这样不致于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正是王某的态度直接导致了学生冯某后来的情绪升级,出现了“不想上课”的想法,导致这种结果出现的原因有两种: 方法不得当 学生上课迟到应该说不是什么特殊现象,在每一个学校都会存在,当然原因也不是单一的,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判断出学生迟到的原因,但是教师王某仅从迟到会对自己课堂有影响这一角度考虑,为了不让学生影响自己的课堂教学,便想到迟到就罚站的办法,这绝不是一种合理的处理的方法,这样做会有很多缺点。更不可取的是把学生赶出课堂,不管怎么讲,也不能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这对学生的心理会造成很多负面影响,我们完全可以让他先回到座位上,先讲课,下课再解决这个问题,这样就不会耽误上课时间了。还有一点涉及到学生的自尊心的问题,全班学生都在场,让学生冯某出去,这真有点不太合适,我们教师很多时候考虑的都是自己的面子,而不是学生的面子,前面我们提到了,学生是发展中的“人”一定要尊重和理解学生,因此,当学生迟到的时候,先让他进教室上课,然后再处理,或者先讲一下要求,这样一来,双方能缓解当时紧张的情绪,也就不会出现上述现象了。 考虑不周到 教师王某想的是:学生迟到了,违反了我的 “规定”。没有想到冯某为什么迟到,只看到表象,没去理解本质。武断地将学生赶出室外,如果当时,教师多想一下,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以学生为本,那么就会有另一种结果出现。新课程标准明确要求“教师要坚持‘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的教育理念。当时学生冯某已经向教师做了相关的解释,但教师一时冲动,没有听进去,最终让学生冯某走出教室,并站了很长时间。如果教师王某进行全面的思忖之后,即便是不一定想到学生会有什么生理上的疾病,但至少会考虑到冯某另有原因,而不是专门和自己的“约法三章”背道而驰,让学生冯某回到座位上也就顺理成章了。特别是下课以后,教师王某也没有深思熟虑,而是一味地求全责备,最后导致冯某不想上课的结果出现。非但茅盾没有解决,反而越闹越大,对教师和学生影响都不好,当班主任告诉教师王某关于学生冯某的一些情况时,教师王某才若有所悟,这些都是考虑不周造成的。因此,我们教师要深入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全面细致地分析学生的问题行为。那么上述现象也就不会发生了。
案例二:
一次教师A在办公室批阅试卷,一阵不大不小的敲门声打破了宁静,进来的是一位很内向,但又带着纯洁气质的男学生李某。
“老师,求您点儿事,行吗?”,学生很有礼貌的说,
“当然可以了”,
教师A欣然应允,学生的脸上泛起一丝笑意,随后拿出了一个泛黄的笔记本,小心翼翼地打开,
“老师,我写了一首诗,您给我看看呗!”
教师A抬头正视了一下学生李某,学生李某发现了教师A的眼神以后,似乎有点儿紧张,显得不好意思,接着,教师A说:
“你应该先让你的语文老师(教师 B)看一看”
“我拿给他看了,可是他说:‘作文没写好呢,得不了几分,就想写诗,写诗能得满分啊,纯粹是隔着锅台上炕’然后我就找您来了”
“说实话,我也不提倡咱们学生写诗,因为诗的跨度太大,范围太广,中学生的头脑无法驾驭,不一定能写好,但既然你能写出来,说明对诗是有一定兴趣的,那我就看一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