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民工职业培训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快速转移加快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但目前农民工培训存在统筹监管不力、投入机制不完善和缺乏有效的就业服务等问题,因此要加强政府的统筹监管、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搭建就业服务一人体化服务平台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农民工培训工作。
关键词:农民工职业培训 问题 改革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健全面向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专门发出了《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改进培训方式,扩大培训效果。”农民工职业培训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是加快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的必须选择,同时也是促进城乡协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一、 农民工职业培训的现状问题
1、农民工职业培训供需矛盾仍然突出
我国在2003年开始实施《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全国上下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民工职业培训,但是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006年调查显示,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1]因此,面对数量庞大的农民工队伍来说,目前通过各种渠道提供给农民工的培训还远远没有满足农民工当前对培训的需求。
2、农民工职业培训缺乏有效的统筹监管
各级政府都很重视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为农民工职业培训制定了相关的规划和多项优惠政策措施等,但是在农民工培训实施中仍然存在统筹监管不力问题,特别是缺乏对培训效果的量化考核和激励机制,致使参与培训的学校、培训机构和其它社会组织积极性不高,出现培训的形式主义甚至骗取国家培训资金的现象。另外,政府对农民工培训缺乏统筹协调,农民工输入输出地政府缺乏有效的沟通衔接,各自为政、相互协助合作不够,况且在农民工培训的内部管理上也没有理顺各部门的关系,存在条块分割、相互脱节现象使参与培训的各部门未能形成强大的合力。
3、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投入机制有待改善
目前我国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投入机制主要采用的是中央拨一部分地方政府补一部分农民工个人出一部分的分摊投入机制。承担培训主要任务的是农民工输出地政府,输出也政府一般又都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补的这部分培训资金并不能保证完全足额到位。对于参加培训的农民工个人,大多是家庭经济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让本来经济不太富余的农民工抽出专门时间再拿出专项的培训资金参加培训,这对农民工个人来说培训的成本有可能超出个人承受能力。因此,必须改革现有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投入机制。
4、缺乏农民工培训后的就业服务
农民工培训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农民工更好就业,但是目前从事培训的学校机构仅仅是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后的就业问题属于劳动部门和职业中介的任务,再加上培训又缺乏政府全面统筹和企业的有效参与,致使培训与就业分离。这也是农民工培训方向不明确、专业和课程设置无针对性,不能得到受培训农民工满意和社会欢迎的根本原因。
二、农民工职业培训改革探析
1、政府主导是基础
农民工职业培训不仅是一个教育培训的问题,也是一个城乡经济和谐发展的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问题,参与培训的不仅有教育培训部门也有农业、劳动保障、科技、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因此仅仅依靠市场协调运作是不现实的,必须充分利用政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公共服务职能,使政府在农民工职业培训中真正发挥主导作用。
(1)创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农民工职业培训对于农民工个人、新农村建和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为农民工职业培训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农民工及社会各界积极的参与和支持农民工职业培训。
(2)完善培训的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是政府实现对农民工职业培训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要政府在完善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来明确细化有关部门在培训中的权利、义务和主要职责任务,规范培训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秩序,严格劳动就业准入制度,使农民工职业培训步入良性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上来。通过政策法规协调参与培训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规规范它们参与培训的行为和激励它们为培训多做贡献。
(3)加强对培训的统筹规划
农民工职业培训是一项全社会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情况复杂、牵涉面广、联动性强,各级政府必须宏观调控把培训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战略,做好统筹规划工作,统筹农民工输入输出地培训、统筹城乡职业培训和统筹职成教及社会培训资源,以及统筹农民工职业培训的资金发放和使用、统筹各部门组织的培训,使充分发挥好各部门在培训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各地区和全社会的培训资源优势。
(4)强化对培训的协调管理
政府要充分发挥在公共事务中的协调管理职能,整合各部门的培训资源,协调各部门间的利益关系以便最大限度的调动他们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政府要建立、完善和充分利用农民工就业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在管理运作中的协调作用切实解决多头管理、职能交叉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商议、解决农民工职业培训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高效运行。
2、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是重点
农民工职业培训从本质上看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也是一项惠及农民工个人、企业及全社会的事业,农民工职业培训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因此对于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成本投资也理应由培训的受益者国家、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以及社会来共同承担,逐渐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实现农民工职业培训投入多元化。
(1)以政府对培训的投入为主
农民工职业培训既然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就理应对培训承担起主要的投资任务。各级政府应把对农民工职业培训投入纳入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建立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财政投入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投入比例,并把农民工职业培训象普通教育一样列入国民教育投入体系,把农民工职业培训也纳入从2007年起施行的对职业学校的学生每生每年享受助学金补贴1500元的优惠计划中,并逐步的施行农民工职业培训完全免费。
(2)落实企业对培训的投入
用人企业是农民工职业培训的主要受益者,要积极的鼓励引导企业投入到农民工职业培训中。首先,针对企业担心农民工流动性强以致企业对农民工培训投资回报不稳定的问题,政府应加强劳动就业合同法规建设促进和完善人力资本产权制度,促使企业出资培训的农民工在培训前与用工企业签定稳定的劳动契约合同,确保企业对培训投资的回报收益。其次,对积极为农民工职业培训投入资金和设备的企业给以减免企业税收等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教育附加税或企业提取的职工培训经费按一定比例可用以冲抵单位缴纳的税收,另外再给这些企业以相应的物质和荣誉奖励,进一步鼓励企业投入农民工培训的积极性。再次,政府还可以设立专项的培训补助,以倡导用工企业对在岗的农民工进行技能提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