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进“农超对接”工作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所作出的一条重要途径。其创新之处在于以超市直购直销的方式引导农业产品生产和经营模式的转变,为实现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和标准化,继而推进整个农业的现代化打开新的突破口,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超对接;直购直销;农业现代化
一、“农超对接”为城乡经济发展带来巨大进步意义
当前,一场“农副产品进超市对接行动”,正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农副产品进超市对接行动”简称“农超对接”,指的是商家和农户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直供农产品,商家为优质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其创新之处在于它改变了我国传统农产品流通体制,突破了传统农产品供应链上众多中间流通环节的阻碍,打造了全新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并进一步为解决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因此,其进步意义是巨大的。
首先,农超对接是提速农业产业化的一个重要手段。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生产方式的影响,我国农户生产各自为主,经营规模较小,且生产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这使得我国农产品生产不仅与市场需求联系不紧,而且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和品牌化程度较低。而农超对接,一方面,通过市场,可以合理的引导农户生产。农民根据超市的订单,实施有针对性的、集约化的、特色化的种植和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和品牌化。另一方面,商业资本直接介入农业生产,可迅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产业化水平,显然,农超对接是提速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其次,农超对接是提高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渠道。过去,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一直较难,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方式更难以使农产品直接进入大型流通市场,致使农民增收困难。而农超对接,商家将现代的物流购销模式带到广大的农村地区,并与农民建立起稳定的购销关系,促进了农产品销售。一方面,超市通过与一批生产稳定、种植管理水平高的农户签订购销合同,使农产品从田间地头直接进入超市的配送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传统批发诸多的中间环节,解决了农民生产、销售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农民通过超市遍布各地的销售网点、完善的配送体系、将优质农产品以最快速度送入千家万户,降低了农产品流通成本,降低了经营风险,解决了鲜活农产品“卖难”问题,提高了收入水平。
再次,农超对接是提供城乡居民绿色消费的重要环节。过去,人们每天消费的食物,有相当一大部分是直接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如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不过这些农业初级产品并没有让人吃得放心。而农超对接,将有利于对农产品生产进行全程监管,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一方面,超市对上市的农产品,通过严格的筛选与检测,并为之建立安全追溯系统,做到源头可追溯、产品流向可跟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确保城市居民食用农产品的消费安全;另一方面,丰富特色的农产品不仅解决了城镇居民吃菜难、不新鲜、时间受限制的难题,超市还赚足了人气;为扩大城乡居民绿色消费需求提供了信用保证。
最后,农超对接是提升统筹城乡发展的一种重要模式。长期以来,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农民收入过低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瓶颈。而农超对接,不仅实现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同时也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开拓了新的渠道。一方面,通过农超对接,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不仅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打开了销路,而且还进一步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扩大与发展,稳固了这种先进的组织模式。另一方面,由于超市对于农产品加工与配送的需要,需要大量专门进行农产品加工与配送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出现不仅为超市的农产品集中生产、集中销售提供了有力支持,也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搞活了农产品流通,带动了相当一批农民就业,拉动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为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农超对接”的发展机遇与存在的问题
显然,发展“农超对接”,对于推动城乡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不过,目前来看,农超对接这种先进的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在我国发展还很落后。据资料显示,我国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只有15%左右,而亚太地区达70%以上,美国达80%。这说明农超对接在我国发展还远远不够,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农产品销售模式在不断地创新,超市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目前,我国一些大型超市开始替代传统经营,引进和经营生鲜农产品,实现农超对接,这一变革被称为超市的第三次革命。对此,人民政府也高度重视。2008年12月,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已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15个省(市)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并对“农超对接”项目建设内容、承办企业相关资质等做出了规范性的、详尽的规定。近日,商务部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大力发展“农超对接”这一现代农产品流通模式。可以说,政府的推动,市场的引导,对进一步发展“农超对接”是一次难得的机遇。
当前,农超对接刚刚起步,各项工作还处在探索之中。如何才能使“农超对接”真正成为持续地拉动民生经济的重要增长点?成为推进城乡经济发展的新渠道?这就需要我们对“农超对接”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首先,“农超对接”要求有高度组织化运作,这就需要建立一定规模的专业化农村合作组织,如果合作社达不到一定规模,农超对接就不能持久,毕竟让超商企业与个体农户直接合作难度较大。但从目前看,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得还很不够,一是普遍规模偏小,二是资金技术有限,三是规范化程度不够高,四是竞争意识不强。很多合作社零星分散,生产能力较弱,而且每个合作社产品相对单一,在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贡献率上还较低。
其次,超市经营农产品,要求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要求质量均一,以及供货长期稳定,这是农超双方提高对接效率的内生要求。但目前一些地区农产品生产或者形不成标准,或者与超市的标准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一些地区农产品品牌效应不够,特优产品不特,绿色意识不浓,这种情况必然使得超市直采不能持久。还有一些地区没有形成规模化的农超对接,一些合作社在供货时间、质量保障方面达不到超市要求,在货款结算和物流配送成本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以致影响到农超双方对接效率的提高。因此,农产品如何在经营管理上实现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另外,“农超对接”还对流通方式、以及一系列配送体系有较高要求。尽管目前在一些地区、一些易于保存的农产品已纳入“农超对接”,并通过超市物流配送系统运输到更远的地方。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地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流通方式落后、信息不对称;加上运输过程中农产品加工和包装技术水平低、运输机械化程度低等,导致“农超对接”对接不上,流通成本居高不下,这不仅限制了鲜活农产品的短期存放和长途运输,也制约着合作社销售规模的扩大,一定程度上还制约着城乡居民消费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