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方志在区域旅游文化开发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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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 2018年 1期
【收 录】中文学术期刊网
【作 者】闫喜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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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区域传统文化的开发在各地旅游发展中渐受重视,而考其成败得失,可发现方志在其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然,利用方志发展旅游事业,也并非唯方志是从,适当的取舍、一定的考据
当前,区域传统文化的开发在各地旅游发展中渐受重视,而考其成败得失,可发现方志在其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然,利用方志发展旅游事业,也并非唯方志是从,适当的取舍、一定的考据也是必须的。
一、区域旅游文化开发中的问题
近年来,在社会经济持续繁荣的大背景下,随着旅游业的深入发展和游客审美情趣的转移,众多蕴涵着丰富文化内涵的古建筑、遗迹及民风民俗等传统文化旅游资源日益受到游客的喜爱,于是许多具有敏锐洞察力的旅游开发者遂乘势而上,将旅游开发的重点放在了传统文化的挖掘方面。但在区域旅游文化开发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
(一)城市发展中许多古建筑被毁
近年来,许多城市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纷纷走上了大拆大建的道路,而许多现存的传统文化旅游资源,诸如古庙宇、古台榭、古院落、古城墙等由于经济效益不显著,却又往往地处城市的繁华地段,因而很自然地就进入了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着眼点的城建部门的视野之中,并且有很多地方已付诸行动。江苏常州就是一个负面典型,如被誉为常州古城缩影的常州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许多具有明清苏南民居建筑特色的建筑就受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再如,在常州城内,充分体现了江南水乡以桥铺路的独特韵味的古桥,据学者统计建国初有66座,然而时至今日,“老的石桥不是缺少必要的维护轰然倒塌了,就是在旧城改造中悄然湮灭了。”[1] 留下的已经非常有限了。
(二)新建、改建景观中传统文化被忽视
由于现存的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往往只是历史的孑遗,数量有限不说,还多是历史的片断,因此随着游客对传统文化知识需求的不断提高,许多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者开始觉察到单靠现有的旅游资源,已经很难吸引游客光临了,于是纷纷以原有的旅游景点为基础,大建新的景点。不过虽然许多开发者在新建景点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由于决策思路不同,其结果也大不相同。
大致来说,那些只凭自己的想象,盲目跟风,社会上流行什么建什么的,大都得不偿失。如常州人改变黄仲则故居的形制,把“硬山造多进式江南民居”修成“四合院式的北方民居”;修建时所用材料是钢筋、混凝土;明代原物的“两当轩”船形天花板在复建的过程中还被当作建筑垃圾扔掉了。这样一改,使黄仲则故居由“真文物被修成假古董,失去了文物本身的原真性”,[2]可谓是得不偿失。
(三)区域民俗旅游文化开发中充斥着诸多“伪民俗”
为了发展地方的旅游业,许多地方都比较注意利用特色民俗文化来吸引游客,如四川李庄的“裹脚肉”,西坝的豆腐宴,怀远的“三不沾”等;皖南唐模村的目连戏表演,西递村的“抛绣球”;天津杨柳青的大院文化等都很有名。
但是由于受经济发展及现代都市文明的冲击,许多地方的特色民俗已几近消失,这就给旅游从业者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了提高吸引力,增加经济效益,有些人往往把非本地民俗拿来模仿,结果搞得不伦不类。如南京有个甘熙故居,被称作“甘家大院”;这个大院一搞什么节庆活动,就使用“威风锣鼓”;夫子庙每年一度的灯会,都说是“十三上灯,十八落灯”,这样一些作法、说法不仅唬住了大批的游客,就是当地人也被蒙在了鼓里。据专家讲“大院”的叫法和威风锣鼓,都是北方的民俗里的东西,属北俗南用,跟南京的地方民俗并无联系。夫子庙的上灯也不是正月十三,而是正月初八,这是明初明太祖定的,这一点南京与其他所有城市都不一样。再如有的南方地区旅游景点搞起“抛绣球”的民俗活动,其实也是北俗南用。针对这些严重破坏民俗文化的内在和谐性的现象,专家认为应予以纠正,因为“失去了地域特点的‘民俗’,不是真民俗。”[3]
二、方志资料在区域旅游文化开发中的意义
检讨这些年来关于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成败得失,可以发现,能够重视方志作用的旅游开发者,所开发出来的旅游项目往往更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并能获得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反之,则往往弄巧成拙,得不偿失。考一些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在城镇发展过程中被拆除的原因,往往都相当复杂,但大都存在着一个共性,那就是大都不重视方志记载,对所拆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价值缺乏应有的认识,结果把珍宝当瓦砾,毫不怜惜地一拆了事。其实,方志在区域旅游开发中的意义重大,具体而言:
(一)方志记载为许多名胜古迹的存在提供了历史依据
事实上现存的许多古迹,在志书中都有记载。这是因为古代方志无论是省志、府志、州志、厅志、县志还是镇志、里志,一般都“突出‘山水’、‘园林’、‘名胜’、‘古迹’等类目”的撰述[4],有的甚至是专门记述名胜古迹的专志,如宋人宋倪守约的《赤松山志》;明人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清人王宾的《虎阜志》、孙治的《灵隐寺志》、毕秋帆的《关中胜迹图志》、吴汝纶的《深州风土记》、范致明的《岳阳风土记》等都属此类。而建国以后所修的新志,也对地方的名胜古迹颇多留意。
(二)方志为地方古迹的开发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内涵
通过研读方志可以发现,古代遗留下来的每一件历史文物,几乎都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如关于一段古城墙,一处古院落,方志会告诉我们它们是谁在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原因而建的,建成之后,围绕着它们,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通过对方志的研读,会使我们发现那些看似质朴无华的古迹,原来竟曾经深入地参与到了地域文化发展的进程之中,其文化内涵丰富得如同厚重的史书一般,只是尘封已久而已。如关于曲阜孔子的故居阙里,明人陈镐所撰的《阙里志》是这样叙述的,所谓:“阙里即先圣旧居之宅,实鲁哀公所立,历代东封告成,幸儒庙,皆驻跸于此,自汉唐以来,虽更巨寇扰攘,不敢暴犯,如赤眉过鲁,亦解甲烧香再拜而去。”[5]语虽不多,然阙里文化之厚重早已跃然纸上。可以说是志书让我们认识到现存的古迹对现代人而言不是负担,而是先辈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因此我们所能做、所要做的只能是对之加以保护,在此基础上对其开发利用,从而使更多的人去了解它们、感悟它们。
(三)方志记载保存了丰富的地方民俗文化
事实上,尽管许多地方特色民俗文化在现实中已很少见,但方志中充满着丰富的民风民俗记载,因此只要旅游开发者认真研读方志,就完全可以开发出具有本地原汁原味的特色文化来。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存的民国以前的各种方志有8700多种,可以说许多地区都编纂有旧方志,有的地方甚至不止一部。有的地方虽然没有旧方志,但新修的方志也有功夫下得深的,在对地域民俗的撰述方面与旧方志相比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完全可以用于旅游开发。这充分显现出了方志资料在旅游开发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三、方志在区域旅游开发中的作用
经笔者考释,方志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志在保护现存文物方面作用突出
由于通过方志认识到了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价值,一些城市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不仅没有拆迁历史文物,反而还对其进行了重点的保护。当然这其中需要方志工作者的大力推介。如苏州市方志工作者们面对汹涌的城市大拆大建浪潮,积极参与到古城保护与建设之中,他们借助电视台等媒体强烈呼吁保护古城,“同时研读新旧志书22种,依据史料,向市委、市政府陈述保护意见,陪同领导实地踏勘历史街区,并反复宣传历史街区的价值和保护文化遗产的意义”,最终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从而使一些文物古迹得到了妥善保护。南京市市志办在新一轮城市建设中,为保护古城,抢救历史文化遗存,潜心研读新旧志书,先后“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城南民居保护规划》和《南京老城保护与更新规划》。”[6]此外他们还利用志书为南京明孝陵申遗提供了大量史料,并精心绘制了南京古建筑和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指示图。这些读志用志成果,均被有关部门采纳,为保护古都特色和历史文化遗存发挥了巨大作用。
而能够跟据实际情况,以方志档案为依据,对传统文化景点进行复建的,则往往会收到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这是因为对于许多古迹,方志往往以图描摹其状,如明人陈镐的《阙里志》卷首就有鲁阙图、尼山图、防山图、孔林图、宋阙里庙制图、金阙里庙制图、明阙里庙制图等。而明人王俊华纂修的《(洪武)京城图志》,则是一部以图为主的志书,该书共制作了南京城的皇城图、京城山川图、大祀坛图、山川坛图、官署图、街市桥梁图、楼馆图等七幅图。有的方志不仅有图,而且还有相当完整的文字说明。清人闵派鲁等纂修的《(顺治)溧水县志》就是如此,该志卷首不仅有县境图、县城图、县治图、学宫图诸图,而且还有具体的说明。如关于学宫文庙的说明,“文庙以地形为东向,圣殿五间,左右两庑前为庙门,又前为櫺星门,又前为泮宫坊,泮池跨以三石桥,隔水为屏墙,有大屏墙蔽其外。”紧接着又以文庙为中心,介绍了启圣祠、乡贤祠、明宦祠、儒学宫、文昌祠、土地祠等学宫的其他构成部分。[7]这些直观的图示,详细的解说,给复建古代建筑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因此当相关部门在对传统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时,方志就成他们必不可少的参考书。也正是因为有了方志,使许多已经消亡了的古代胜景重现人间。
(二)方志在各区域复建传统文化旅游资源的过程中居功甚伟
如江苏张家港市根据《南沙镇志》记载当地的香山旧有“香山八景”,于是便据此逐步恢复香山原有景致。苏州市东山风景管理所根据《东山志》关于清朝康熙皇帝到东山的记载,在启园建造御码头,并办起了康熙到东山的历史陈列。扬州瘦西湖二十四桥景区建筑群的复建,主要是依据扬州地方志中的记载与图绘重现了历史古迹风貌。河南辉县市根据志书记载,修复了百泉一批被毁坏景点。浙江松阳县境内的延庆寺塔,是据《松阳县志》复建的。
而全面借鉴方志推进旅游事业的典范则非浙江嘉兴县乌镇莫属。乌镇的一些古代庙宇、水上市场和老店不仅是完全根据镇志记载复建,就是一些不起眼的小物件也全按镇志来复原。如镇志记载有20世纪初乌镇的铁匠造出了一个直径长达1米多大锅,并且还附有这口锅的照片,于是乌镇人就根据照片上的模样定制了一口大铁锅,制成后又把这口锅摆放在了照片所显示的西大街上。镇志记载乌镇曾有一个有名的酱园,于是乌镇人就买了几百个大酱缸,重新按照镇志所讲的古法布置酱园,并让一些老师傅专做手工酱菜和酱油出售给游客。由于乌镇的开发科学,布局合理,因此受到一些专家的高度赞扬,如有专家称乌镇的旅游开发模式“为全国的古镇保护树立了榜样,是中国古镇保护中值得推广的典型。”[8]
由于这些景点是按历史记载进行复原的,所以建成之后,大都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并且取得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如乌镇的游客年接待量就在300万人次左右。
(三)方志在开发区域民俗旅游资源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在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方面,如果旅游开发者对方志都很重视,即会有颇多成功的例子。如江苏连云港市之所以从2001年开始每年都要举办规模宏大的《西游记》文化节,就是由于该市市志办根据《嘉庆海州直隶州志》和《连云港市志》的有关记载,对吴承恩与海州和《西游记》与花果山的渊源等特色文化,进行了专题考证,从而引起当地政府及国内外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的结果。宜兴市根据志书记载,把善卷洞的旅游和梁祝文化结合起来,将农历三月二十八日定为观蝶节,给自然景观注入了深刻的文化内涵,从而吸引了如潮的游客。黔西南州曾以《黔西南州志·民族志》中的民俗记载为依托,在2000年举办了三个文化节———在安龙县城举办了“安龙荷花节暨招商会”;在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举办了“贵州顶效布依族查白歌节”;在兴仁县城举办了“八月八苗族风情节”,获得了极大的轰动效应。
四、结语
当前,在区域旅游文化开发过程中,方志理应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利用方志发展旅游事业,并非唯方志是从。对于那些反映或推崇封建迷信内容的记载,诸如关帝庙、城隍庙、观音庙、山神庙、娘娘庙、药王庙、财神庙、瘟神庙、火神庙、龙王庙等佛寺、道观、庙宇等,则尽可能不予以复建。同时由于方志修订者的素质良莠不齐以及其他一些原因,志书中往往存在着相当多的错误。如在清朝乾隆时期纂修的《河南通志》中,邓禹墓有太康、济源两处,阮籍墓有尉氏、新安两处,李密墓有灵宝、睢县两处。由此可见,对于方志也不能盲目信从,在利用之前,要先下一番考据的工夫方可。
参考文献:
[1]丹青:常州被毁的无言悲歌[J],中华遗产,2006(05)
[2]丹青:常州被毁的无言悲歌[J],中华遗产,2006(05)
[3]左小庆.民俗专家:别让假民俗乱了真[N].衢州日报.2004-05-08
[4]来新夏:方志学概论[M],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第96页
[5]陈镐撰,孔弘乾续修:阙里志,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23)[M],书目文献出版社,1998,P522
[6]吉文成:坚持修志用志并重 努力开发方志资政功能[J],江苏地方志,2007,(03)
[7]闵派鲁、林古度纂修:(顺志)溧水县志(24)[M],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第866页
[8]群山:从“乌镇二期”看古村镇保护[N],福建日报,200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