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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大学生“村官”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于对湘潭、安化、中方、衡南等县的调研

【关键字】湖南省 大学生“村官” 问题 对策

【出   处】 2018年 1期

【收   录】中文学术期刊网

【作   者】李占虎,宋向宾

【单   位】

【摘   要】  摘要:湖南省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一年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政策、制度上的不够完善,农村缺乏吸引人才的良好基础环


  摘要:湖南省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一年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政策、制度上的不够完善,农村缺乏吸引人才的良好基础环境以及大学生“村官”主观能动性不够等方面。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就如何促进该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湖南省 大学生“村官”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湖南省决定从2008年开始大规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从2008年5月起陆续选聘7500名大学生“村官”,2008年首批招聘1416名,2009年又有1364名大学生到村任职。湖南第一批大学生村官已经在农村基层工作了一年,各项相关政策正在落实当中。针对湖南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现状、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在湘潭大学研究生处的支持下,我们组成了调研小组,于2009年7月——9月通过实地、电话、网络等方式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了采访、调研。经过调研,我们认为湖南省大学生“村官”工作存在如下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

  一、 大学生“村官”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2008年8月份以来,湖南省第一批1416名大学生“村官”广泛深入农村基层,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和明显的社会效益。他们大部分能够利用所学知识、专业特长以及所掌握的科技信息,积极投身到发展农业、致富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事业之中,促进了农村新技术和新知识的推广及新观念和新思想的传播;这些大学生“村官”年轻有干劲,思路活跃,点子多,他们的到村任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优化了村级干部队伍结构;他们还充分发挥文字功底强,现代化办公能力强的优势,利用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办公设备,提高了村级工作的办事效率,并使村级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现代化。另外,在推进乡村文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大学生“村官”们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学生“村官”计划在湖南省实施一年以来,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作为一项创新性工作,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难免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1.相关的政策、制度还不够完善,影响了大学生“村官”基层工作的积极性

  首先,大学生“村官”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由于大学生“村官”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对于基层保障制度和激励措施,各地都是各行其是,所采用的方法和制定的标准各不相同,其规范性和可行性也值得进一步研究。同时,针对大学生“村官”的跟踪考核考评还不够规范,对大学生“村官”的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的检查机制尚不健全,以致出现有的“村官”工作很努力、成绩很突出却没有受到表扬和应得的奖励的现象。另外,对于那些立志扎根农村的大学生而言缺乏具体激励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使许多人缺乏长期留在农村的信心和决心。

  其次,大学生“村官”名不正言不顺。从法律上讲,必须是本村年满18周岁的村民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还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而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基本上不是本村村民,其户口大都留在其毕业学校所在城市或原籍,在所任职的行政村其实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于是大学生“村官”目前普遍的职位是“村主任助理”、“村支书助理”,但是法律中并没有规定这一职位,说是村干部,他们没有经过选举,身份不合法;说他们是镇干部,他们又没有事业编制。因此,大学生“村官”身份尴尬,且没有实际的权力。大学生“村官”角色的模糊,使他们陷入对自身角色的困惑,不利于他们在农村开展工作。

  再次,大学生“村官”待遇较低,影响了部分“村官”工作的积极性。湖南省去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主要被安排到了省级贫困村或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任职。工资待遇方面,调查到的大学生“村官”,基本在1000—2000元之间,虽然能保障基本生活,但相对还比较低。同时,大学生村官任职地区不同,获得的待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在艰苦地区的“村官”工作面临的难度大、任务重,但是其工资往往还不比在工作难度相对小、任务相对轻的经济发达地区的“村官”的工资高。另外,有些地方还存在工资拖欠问题,还有些大学生“村官”因户口未落实到任职村,无法办理农村医疗保险,享受应有的待遇,这些情况都影响到了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积极性。

  最后,任职期满后,大学生“村官”的安置问题缺乏政策、制度保障。对大学生“村官”聘期满后安置的问题,虽然政府已经做了一些安排,也出台了一部分优惠政策,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出路问题。无论是期满后的考公务员和研究生加分政策,还是准许将来作为“提干”的参考,都不是一种可持续的构思规划。这些政策落实到地方后,效果并不是很好,大部分大学生“村官”都对未来存在一定的忧虑情绪。

  2.农村条件较差,缺乏吸引人才的良好基础环境

  首先,农村条件艰苦,“村官”们生活不习惯,制约“村官”工作的开展。湖南的大部分农村还比较落后,集体经济实力薄弱,大学生“村官”发挥所长的条件不完善,客观困难较多。有些大学生“村官”本来希望干一番事业的,但在资金和环境的限制下很难实现自己的想法,这就使得相当一部分“村官”在任期间作为不大,主要从事一些常规性的工作,成了开个证明、写写报告之类的“打字员”、“秘书”,逐渐地消磨了他们的雄心壮志。同时,在农村的基础设施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这给村官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致使很多大学生“村官”难以适应农村的生活环境。

  其次,农村社会关系复杂,与村民的交流沟通存在一定困难,这增加了大学生“村官”的工作难度。农村中的各种宗族关系和利益关系相当复杂,某些封建观念根深蒂固,在大学生“村官”看来的一些小事,解决起来也异常困难。经调查显示,当地人脉缺乏、群众基础薄弱是大学生“村官”的一大劣势。而还有许多村民认为,大学生“村官”早晚都会离开农村,很难完全相信他们,对他们讲真心话。同时,还有一部分大学生“村官”是非湖南籍的,对当地农村的语言和文化所知甚少,与村民沟通起来难以得心应手。

  3.大学生“村官”主观能动性不足制约着大学生“村官”作用的发挥

  首先,大学生“村官”扎根农村的意志薄弱,缺乏服务基层的主动性。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国家出台了大学生到村任职的政策,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纷纷制定配套措施,为大学生解决就业问题开辟了一条新渠道。许多毕业生到村任职,也正是瞄准了这一就业机遇,看重的也正是政府提供的这些优惠政策,真正扎根农村基层工作的意志薄弱。大部分大学生到村任职,仅是将其作为将来发展的“跳板”和解决就业的“缓冲地带”,并非出于扎根农村的意愿,缺乏服务农村基层的主动性,没有在农村建功立业的长远计划。

  其次,大学生“村官”专业不对口,缺乏引领农村致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虽然整体综合素质、文化水平高,但由于相当一部分毕业生专业不对口,实际懂得的农业实用技术比较少,加上此前对农村的不够了解,从而无法很好地施展自己的才能。据调查统计,从专业知识结构看,大部分大学生“村官”的知识背景缺少农业发展和农民急需的实用技术,导致农村基层工作出现“来的不需要,学到的用不上”的矛盾,与我们访谈中乡镇干部所反映的农村需要懂得农学知识、技术的大学生“村官”要求相去甚远。

  再次,缺乏相应的社会经验和开展农村工作的能力。大学生有文化,知识面广,但是刚刚踏进社会,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不足,对农村较为复杂艰苦的环境也不够熟悉,创业又缺乏制度环境、资金项目,这让大学生“村官”受到了多方面的限制,工作开展的并不顺利。 关于完善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建议 1.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派机制,坚持自愿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具有奉献精神、能力突出、有发展潜力的大学生选拔到村官岗位上来

  2008年湖南省首次对大学生“村官”的选拔,主要采用高校择优推荐的方式,没有经过笔试和面试程序。在此基础上,2009年湖南省采取高校择优推荐、全省统一考试、市州分别面试录用的方式进行选聘。选聘方式更加正规、高效、完善,对应聘者各方面的素质要求明显提高。就2009年全省各地的大学生“村官”报考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志愿献身基层,形势最好的长沙市大学生“村官”的录取比例达到了40:1。这充分说明,良好的人才选拔模式能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选拔完成之后,应该有意识的将大学生的能力特点、专业背景同各地方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既要尽可能的满足“村官”的意愿,又要适合地方实际所需,使那些具有奉献精神和扎根农村意愿的大学生在基层发挥最大作用。

  2.大力借鉴先行地区的先进经验,不断优化完善各项大学生“村官”管理制度

  就全国大学生“村官”计划实施的历程而言,江苏、北京、重庆、河南等地区开始的时间早,积累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管理经验,探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湖南省开始的较晚,一直在中央的指导下摸索前行,管理经验还不足,因此,需要认真学习,大力借鉴先行地区尤其是江苏省的先进经验,再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管理制度,以推动大学生“村官”工作再上新台阶。

  大学生“村官”选好是基础,管好是关键。完善的、符合地方实际的管理制度是大学生“村官”计划成功实施的基本前提。选派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毕竟是一项全新的改革与尝试,涉及到农村改革的若干深层次问题,需要有相关制度与机制与之配套。当前湖南省的大学生“村官”管理制度还处于初步的建设阶段,存在一些不足,相关部门需要在落实中央政策的基础上,参考先行地区管理经验,结合本省实际,探索出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管理制度。

  3.构建“经常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帮助大学生“村官”快速适应农村工作环境,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对较有代表性的湘潭县31名“村官”的专业背景调查显示,其中文科专业占52.0%,理科专业占48.0%。而涉农专业仅占6.4%,非农专业占93.6%。绝大部分“村官”并不具备实际的农业技术操作能力。这部分“村官”当中,虽然有90.0%出身于农村,对农村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但他们由于长期求学在外,对农村的认识还不深入、不全面。因此,建立对大学生“村官”的“经常化”教育培训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

  当前,湖南省已有较为完善的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制度,而经常化的培训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相关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制定培训规划,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各地的实际,突出培训重点,发挥各部门优势,整合资源,积极开展大学生“村官”的专项技能培训。构建“经常化”的教育培训机制是进一步保证大学生“村官”作用发挥的必要措施。相关部门需要统一认识,多方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对大学生“村官”的培训强度,实现对大学生的再教育。

  4.建立健全引导培养机制,实施个性化分类培养,保证大学生“村官”才适其位,在基层岗位上发挥最大作用

  相关部门应该着手建立实际实用的引导培养机制,实施个性化分类培养,促进大学生“村官”各得其所,各尽其才。在全面掌握每一名大学生“村官”能力特长及性格特点的基础上,根据各行政村的资源优势、产业特点、群众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定位大学生“村官”的培养与发展。对于在经济基础差、创业条件较好的行政村任职的大学生,要着力把他们培养成为创业致富型大学生“村官”,建立创业基金,给予优惠政策,帮助把关创业项目,降低他们的创业风险,鼓励他们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高创业能力,在带头致富的基础上影响带领群众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对于在经济基础一般,环境较为复杂的行政村任职的大学生,要着力将他们培养成为社会管理型的大学生“村官”,依靠专业优势,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解决群众遇到的各种生活困难,推动农村社会发展;对于在经济基础较好,农产品产业发展较为成熟的行政村任职的大学生,要着力将他们培养成为技术服务型大学生“村官”,依靠他们的技术优势,开展远程教育培训,提高群众的农业技能,解决群众在农业生产当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难题,并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

  总之,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更加清晰、规范、个性化的培养模式去促进大学生“村官”的成长、成熟,不断提高湖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5.构建高效的大学生“村官”沟通交流机制,发展“村官”文化,丰富大学生“村官”的基层生活

  湖南省的各级村官管理部门大部分都制定了大学生“村官”的帮扶制度,但是具体落实情况不是很到位,导致一些大学生“村官”不能同上级领导真正有效的沟通交流。还有许多大学生“村官”反映相互之间的交流不方便,农村生活较为单调,业余时间比较无聊。为解决以上问题,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协调,统一认识,搭建大学生“村官”同三个人群(村民、县乡村领导干部、大学生“村官”群体其他成员)的交流平台,畅通大学生“村官”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的渠道,关注大学生“村官”的心理健康,满足大学生“村官”的倾诉需求。还可以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每逢重要节日,及时举办大学生“村官”联谊会,创办村官报,村官博客和QQ群等,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使他们体会到并肩战斗的快乐,激发他们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壮志豪情。

  6.构建完善的具有地方特点的大学生“村官”工作长效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

  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必须具有清晰的可操作性强的考核标准,必须明确他们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岗位目标,年初签订管理责任书,年底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并参考平时考核的成绩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大学生“村官”享受续聘、奖惩、考试加分等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在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时,应该以群众的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标准,这既有利于扩大基层民主,又有利于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同时,目前相关部门针对大学生“村官”出台的优惠政策更多的是侧重于升职、考试方面,而对继续留任的大学生“村官”的倾斜力度不够,应该全面审视,统一布局,更好的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对于留任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尝试采用高职低就的方式,以调动他们在农村基层工作的积极性。

  7.构建良好的待遇保障机制,真正使湖南的大学生“村官”安居乐业

  相关部门应该认真贯彻中央精神,进一步完善待遇保障机制,真正做到专款专用,让大学生在基层待得住,干得好。还要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保障基本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每个村委会应该配备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和宽带网络,并想办法解决“村官”出行难的交通问题,以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信息灵敏、思维开阔、活动能力强的优势,为群众服务。

  另外,随着大学生“村官”计划在湖南省的进一步落实,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被安排到条件一般、或者较差的地区工作,为了保证公平,相关部门应统一全省大学生“村官”的基本工资,相应提高条件艰难地区大学生“村官”的补贴。

  8.建立完善的“村官”聘期满后的长效分流导向机制,慎重对待并优先解决大学生“村官”的“出路”问题

  针对大学生“村官”未来的“出路”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问题的紧迫性,未雨绸缪,尽早谋划,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并结合湖南省各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分流导向机制。首先要解决大学生“村官”的身份问题,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措施修改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大学生“村官”以村民身份,允许他们参加村委会的改选,使其能够以合法的身份参与到村委会的具体工作中,以期望更多的高素质人才留任农村。其次,相关部门应该认真落实上级政策,创造条件,鼓励大学生“村官”进行自主创业,这既可以给大学生“村官”提供一条新的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还可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再次,要认真落实湖南省委组织部出台的五项优惠政策,给予大学生“村官”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并取信于大学生“村官”。

  三、结语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着眼于加强“三农”工作,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而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这不仅为农村输送了新鲜血液,增加了农村智力资源,扭转了人才短缺现象,更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因此,我们应该用更加宽广的视野去审视大学生“村官”工作,开动脑筋,创造条件,因地制宜,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完善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各项机制,创新大学生“村官”管理方式,扎实推进大学生“村官”工作,为湖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添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 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编.2009中国大学生“村官”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3]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等.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湘组发〔2009〕5号)[S].

  [4]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湘潭市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潭市组通[2008] 76号)[S]。

  [5] 中方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中方十年(1998——2008)[Z],2008年.

  [6] 中共安化县委组织部编.安化县农村基层工作手册[Z],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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