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论题的提出,在学术界掀起了国家治理的研究热潮,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总结这些研究成果,主要是关于国家治理内涵的研究,对整个国家发展史中,国家治理模式历史变迁的研究以及新时期对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路径的探索研究。本文将从这些研究视角出发进行综述,以期为进一步研究与进行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字】国家治理;研究综述
作者:王缓,1990年,华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部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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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次把国家治理写入中央文件,国家治理问题也因此受到广泛关注,成为新的理论研究热点,与此相关的学术论文及著作相继发表。当然国家治理并非是全新的提法,此前已经有许多学者一直致力于此方面的研究,并且取得了许多优秀研究成果。本文正是在此基础上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综述,以期为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一些理论借鉴。
在中国知网上对篇名国家治理进行文献检索,发现关于国家治理的研究最早起步于1989年,在今后的十几年间15年关于国家治理问题的研究每年发表数量也仅是个位数,随后几年的相关论文也只是在三十篇左右。2011年以来,研究成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数量更是在翻倍增长。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更是取得突飞猛进的进展,发表文章达到1000多篇。总结这些研究成果,对国家治理的研究在不同时期涉及到不同的方面,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总结:集中于关于国家治理涵义的研究,关于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家治理模式演变的研究以及关于如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问题。以下将分别从这三个方面对国家治理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总结。
一、关于国家治理的涵义
《决定》中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指明了新时期推进国家治理在全面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这就需要全面理解国家治理,首先就要理解国家治理的内涵。由于学者的研究角度和重点不同,对于国家治理概念的定义也莫衷一是。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国家治理概念进行界定:侧重于国家运用政权进行国家治理的国家政权系统论;根据学科特点进行界定的学科论;根据国家治理方式演变的路径进行界定的比较论。
1.国家政权系统论
有些学者认为国家治理是通过配置和运行国家权力,对国家、社会各项事务进行管理、控制,以达到保证国家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目的。如刘家义认为治理主要用于与国家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根据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国家职能以及国家治理目标的变化。把国家治理定义为“通过配置和运行国家权力对国家事务进行控制、管理和提供服务,确保国家安全、捍卫国家权益、维护人民利益、保持社会稳定、推动国家发展。”[]丁志刚认为对治理过程中包含五种要素,即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目标、治理机制、治理方式。根据治理的内涵,把国家治理定义为“国家政权系统按照某种既定的秩序和目标,运用国家权力,通过制度、法律、政策等方式对全社会进行自觉的有计划的控制、支配、规范和引导、组织、协调的活动与过程。”[]陈春常的博士论文中通过综合分析国家治理的主体、客体、国家职能的运用和指导理念等方面,把国家治理定义为“国家通过配置和运作公共权力,执行一定的政治理念,始终围绕着特定秩序,对公共事务进行调控!引导和支配,保持良胜和可持续发展的善治状态和过程”[]。
2.学科论
国家治理首先是一个政治概念,广泛应用于政治学范围。但随着国家治理的研究热潮不断高涨,已超出了学科范围,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学者均有涉及。学者们根据不同的学科,从微观方面结合各学科的侧重点对国家治理做出了不同的界定。如徐湘林从政治学角度出发认为“在现代政治分析中,国家治理通常首先指国家的最高权威通过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以及国家和地方之间的分权,从而对社会实施控制和管理的过程。国家治理首要的和最基本的目的是维护政治秩序,以及保障政府能够持续地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的分配。”[]如张慧君、景维民认为“可以概括地将其看作为在一个既定范围内维系秩序运转的所有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组织形态和治理机制,以及它们之间的互动过程。从经济学的角度认为国家治理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相互协调,以管理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并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全面、均衡发展,从而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
3.比较论
国家治理是一种治理国家的方式,其形成发展是历史不断演化的结果。正如梅少粉、陈平在所说:“从统治到管理再到治理是一种历史趋势。从治理概念本身的发展来看,大概经历了从统治到管理再到治理的转变”。[]因此还可以从比较国家治理与国家统治、管理的区别与联系中加深对国家治理内涵的理解。在这点上学者大都认为国家治理与统治、管理之间区别在于两者的权威主体、权威来源、权威性质、权力运行向度以及作用的范围不同。俞可平在指出“从政治学理论看,统治与治理两者存在很多差异,主要体现在主体不同、权威来源与性质各异、权力运行向度不同以及两者作用范围不一致。”[],并通过文章详细地分析了两者在这五个方面的不同表现。李抒望则指出“治理与管理虽非截然对立,但有原则性的不同,至少,有以下显著区别:一是不同主体;二是不同来源;三是不同运作。”[]丁志刚在论述如何理解国家治理和国家治理体系时,也认为国家治理是对国家管理的重大超越,“从过去通常所讲的‘管理’到现在的‘治理’,虽然仅仅是一字之差,却在理念和内涵上有着非常重要的差别”。这种差别体现在两者的主体、目标、形式国家权力的方式等方面。
由于各个学者的研究视角不同,对国家治理概念做出了不同的界定。但是从这些研究中可以发现学者们对国家治理的理解并不存在矛盾之处,甚至还有一些共通之处,如都认同国家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国家治理的对象是各种国家事务,目标是保证政治、经济、社会等国家各方面生活的顺利运行。但是这些研究成果多是学者们在研究与国家治理相关问题时,对国家治理内涵进行的简要界定,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治理内涵的专门系统的研究成果较少。
二、关于国家治理模式演变的研究
国家治理模式反映的是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在国家发展过程中,需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对国家治理模式作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具体国情的改革调整。可以国家治理模式的选择,对能否确保国家各方面安全有序的发展,最终达到善治的目标,具有重要影响。所以在对国家治理问题进行研究时,各界学者也注重研究国家治理模式改革演变的历史过程以及适用于当前时代要求的国家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