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香猪养殖是三都水族自治县重点发展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产业之一,香猪养殖从农户散养方式向规模化、节约化养殖方向发展,可向社会和消费者提供丰富的优质、无公害的动物性食品,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山区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香猪规模化养殖刚起步,在养殖过程中,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控是十分重要的技术措施,是香猪规模化养殖成败的关键,直接影响香猪养殖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关键词:香猪,规模化,养殖,疫病防控,技术措施
1.规模化养殖场环境条件
1.1选址要求
1.1.1选址原则:符合环境保护和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对环境的要求条件。
1.1.2选址条件:土质坚硬、干燥通风、排水性好、空气清新、阳光充足、背风向阳、冬暖夏凉、地势较高、开阔平坦的地方。
1.1.3水源条件:水源保证且水质符合畜禽饮用的卫生标准。
1.1.4供电条件:有足够的电力供应保证。
1.1.5环境条件:生态环境良好,交通方便。无“工业三废”、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区域;远离居民密集区、村庄、集贸市场、屠宰加工厂等;避开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保护敏感区域;与主要交通干线保持一定的距离;符合环境保护条件和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
2.圈舍建设要求
2.1建材要求:以砖、水泥和沙土为好。
2.2地面要求:水泥沙土地面,要求坚实而不滑,有一定的坡度,便于冲洗圈舍,防止积水,方便消毒,避免病原微生物滋生和繁殖。
2.3布局要求:
2.3.1生产区、生活区、饲料加工车间、病畜隔离间要分开,病畜隔离间要设在下风口,各功能区留有一定距离的缓冲带;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2.3.2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以免污染环境;
2.3.3装猪台必须在围墙外,避免场外车辆入场;
2.3.4猪舍应以东西走向为宜,保证冬暖夏凉;猪舍内净空高度至少3.5 m以上,长不超过50 m为宜,每栋之间间隔10-15 m左右。
2.3.5在场入口处、各生产区入口处和人行通道、各猪舍门口处相应设置消毒池、消毒间、更衣室、洗手池等消毒设施。
3.严格执行防疫消毒制度,消除疫病隐患
3.1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在消毒间消毒5~10 min,并经消毒液洗手消毒和鞋底面消毒方可进入。
3.2所有进场车辆必须经消毒池进入猪场;
3.3非生产区包括生活区、办公区、饲料加工区等生产辅助区,要求经常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3.4生产区进场人员经消毒洗手、洗头,全身淋浴后,在更衣室换场内专用工作服、鞋后,方可进入生产区。执行单一流向,严禁出现净区、污区的双向互串。工作服与鞋保持清洁,并定期用消毒液浸泡;进入猪舍双脚要踩入消毒池内浸泡2~3 min,经消毒盆洗手后才能进入猪舍。
3.5严禁从场外携带鲜肉类食品入场食用。
3.6需要从场调入猪时,按照国家规定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和检疫检测,经严格消毒,并确认安全无疫后方可入场饲养。
3.7严禁在场内饲养狗、猫、家禽等其他动物,严防野鸟的侵入。
3.8坚决谢绝外来人员进入和参观猪场。
4.建立健全防疫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制度
4.1建立防疫管理制度和免疫程序,确保各项疫病免疫有序进行。
4.2建立防疫消毒制度,杀灭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净化养殖环境。
4.3建立病死猪无害处理制度,及时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疫病隐患。
4.4建立检疫申报制度,对进出场生猪进行严格的检疫检测,确保进出场生猪安全无疫。
4.5建立疫病监测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定期进行免疫抗体和病原学监测,有利于针对性地开展疫病防控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4.6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保证饲养员能按时观察畜禽并及时反馈信息;
4.7建立封闭管理制度,禁止无关人员随便进出养殖场;
4.8建立健康体检制度,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通过人体携带进场。
5.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
5.1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病猪隔离区。
5.1对可疑病猪、染疫猪尸体要采取密闭的方法转移,并按无害化方法进行处理,对污染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5.3猪舍内配备畜禽粪污收集、运输设施、设备,要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堆粪场,不得露天堆放。
5.4场区内粪污通道为暗沟,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离。
5.5建设有对猪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5.6推行“猪-沼-果(粮、蔬、林)”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采用尿液进入沼气池,粪便干清工艺,粪便通过堆积自然发酵处理后作为作物有机肥,达到就地吸收、转化,降低污染,净化环境。
6.疫病综合防治措施
6.1加强饲养管理
6.1.1做好环境卫生管理,每天进行清洗清扫1-2次,保持圈舍清洁卫生;做好灭蝇、灭鼠、灭蚊工作;粪便集中在化粪池中进行生物发酵处理;及时疏通、消毒污水道和下水道,消除蚊蝇滋生环境。
6.1.2做好猪体卫生防护,随时做好猪体的清洁卫生,及时清除粪便和尿液、剩余饲料和杂物;及时更换垫草,做好通风换气,保持圈舍干燥。
6.1.3注意饲料卫生质量,禁止使用腐败、发霉、变质等不合格饲料,应清洗干净,清除杂质,合理搭配,保证营养要求。
6.2防疫消毒
6.2.1预防性消毒,平时定期对猪舍、用具、环境场地等进行预防性消毒,一般每周日进行一次;猪进出栏或转圈后及时进行清洗消毒,消除疫病隐患。
6.2.2临时性消毒,若猪场发生疫病时,每天对病猪舍及可能污染的场地、用具及病猪排泄物进行消毒处理,同时对未发病的猪舍及其物品和环境消毒处理。
6.2.3终末性消毒,发生疫病时,在最后发病猪死亡或治愈后,对全场圈舍、用具、物品及外周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处理。
6.3隔离措施
6.3.1当猪场发生疫病时,应将病猪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禁止病猪与健康猪接触,若怀疑为重大疫病应及时报告县级有关业务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6.3.2对病猪用过的圈舍和用具、物品、场地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6.3.3饲养和接触病猪的人员不能再进入生产区饲养健康猪,必须进入时要进行彻底消毒,并须更换衣服、鞋、帽。
6.3.4对病死猪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后用不漏水工具运输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6.4定期进行驱虫保健,预防寄生虫病。满2月龄开始驱虫,6月龄以内每个月驱虫1次,成年猪每季驱虫1次,种母猪在配种前驱虫1次。用盐酸左旋咪唑10mg/kg体重口服,或者丙硫咪唑25mg/kg体重口服。